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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山坚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技”)、河南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坚朗”)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45,01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1,940,691.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139,464.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4)000042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基于全资子公司中山科技、河南坚朗分别为公司募投项目“坚朗五金中山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园项目”和“坚朗五金装配式金属复合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向河南坚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对于募投项目“坚朗五金中山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除中山科技外,其他子公司计划投资部分将根据各自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资金情况,利用其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借款额度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上述子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借款利率由双方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与中山科技、河南坚朗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宜。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园区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光缆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特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技、河南坚朗提供借款的目的为实施募投项目“坚朗五金中山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园项目”和“坚朗五金装配式金属复合装饰材料建设项目”。本次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山科技、河南坚朗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中山科技、河南坚朗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加强对中山科技、河南坚朗的经营管理的监督,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上述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山科技、河南坚朗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依法、合规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并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向河南坚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本次借款利率由双方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募集资金借款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审慎决定,本次提供借款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技、河南坚朗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